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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单选题】

中国的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的买卖合同。贸易术语为CIF。巴西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06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。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,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,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。依2000年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及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,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?(  )
A.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由买方承担,故卖方不承担责任
B.买方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
C.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
D.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,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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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网考网移动考试中心的统计,该试题:

83%的考友选择了A选项

3%的考友选择了B选项

1%的考友选择了C选项

13%的考友选择了D选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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